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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的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贵州省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的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06-05
详细内容: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XYG-2025-2-02-T-12893

项目名称:贵州省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4UV



预算金额(元):476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80000.00





标包2:280000.00





标包3:180000.00





标包4:250000.00





标包5:180000.00





标包6:250000.00





标包7:250000.00





标包8:450000.00





标包9:450000.00





标包10:180000.00





标包11:250000.00





标包12:180000.00





标包13:250000.00





标包14:250000.00





标包15:180000.00





标包16:180000.00





标包17:250000.00





标包18:450000.00





标包19:1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品目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品目五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品目八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品目十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品目十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品目十四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品目十七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品目二十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品目二十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品目二十四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 品目三十四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2



标项名称: 品目三十五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3



标项名称: 品目三十七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4



标项名称: 品目四十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5



标项名称: 品目四十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6



标项名称: 品目四十九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7



标项名称: 品目五十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8



标项名称: 品目五十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9



标项名称: 品目五十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7: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8: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9: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0: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1: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2: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3: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4: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5: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6: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7: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8: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9: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标项13:否





标项14:否





标项15:否





标项16:否





标项17:否





标项18:否





标项19: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标项6:





标项7:





标项8:





标项9:





标项10:





标项11:





标项12:





标项13:





标项14:





标项15:





标项16:





标项17:





标项18:





标项19: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7: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9: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0: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7: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9: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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