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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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301人防工程项目人防空气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2301人防工程项目人防空气监测设备,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毒剂监测仪、空气放射性监测仪、空气质量检测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产品须纳入《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目录》。代理商同时还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8 09:00:00至2025-07-09 09:29:00,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线提出。招标人: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系人:贾子航,电话:0311-80902830;代理机构:河北中旭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亮,电话:0311-68123781。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石家庄市2301人防工程项目人防空气监测设备一标段
0
无
石家庄市2301人防工程项目人防空气监测设备二标段
0
无
石家庄市2301人防工程项目人防空气监测设备三标段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路106-1号金领大厦2号写字楼2401
邮编: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贾子航
联系人:张亮
电话:0311-80902830
电话:0311-6812378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ongxuzb@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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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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