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年校园防暴话机、可视电话电子班牌和智慧校牌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年校园防暴话机、可视电话电子班牌和智慧校牌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5-06-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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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年校园防暴话机、可视电话电子班牌和智慧校牌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5-06-27
正文
正文
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年校园防暴话机、可视电话电子班牌和智慧校牌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年校园防暴话机、可视电话电子班牌和智慧校牌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FZB-2025-DX-0601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年校园防暴话机、可视电话电子班牌和智慧校牌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集中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止。
1.2招标内容: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748.1万元, 划分3个标包,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标包
货物名称
预估总数量
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标包一
壁挂插卡防暴话机
1000台
664
66.4
标包二
智慧校牌卡
60万张
6.2
372
标包三
可视电话电子班牌
1000台
3097
309.7
1.3交货期:标包一:接到订单后12个日历日内全部货物(话机及配套的物联网卡)运抵买方指定地点。标包二:接到订单后12个日历日内全部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标包三:接到订单后12个日历日内全部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
1.4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各标包均采用动态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人数量如下: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X
中标候选人个数
中标人个数
中标份额
X≥3人
3
2人
第一中标人份额60%
第二中标人份额40%
1人≤X<3人,且评委判定具有竞争性
1
1人
100%
1人≤X<3人,且评委判定不具有竞争性
0
招标失败
/
不限制投标人中标的标包数量。投标人可多投兼中。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CP01482电话机。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产品的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人任一产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一壁挂插卡防暴话机)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产品制造商国内插卡话机类产品累计有效销售业绩50万元(含)以上(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1.4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投标产品壁挂插卡防暴话机具有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备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真伪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途径,否则不予认可。如证书网上无法查询真伪,或查询到状态为“失效”、“过期”、“暂停”、“撤销”等相关失效状态的,均属于无效证书,不予认可。查询网址: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jwxk.miit.gov.cn/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
2.1.5 CCC认证:投标产品壁挂插卡防暴话机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
备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截图(如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未查到符合条件的获证组织信息”或查询到状态为“失效”、“过期”、“暂停”、“撤销”等相关失效状态的,均属于认证无效)。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销售授权。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或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同代理商所代理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其投标均无效;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同时被否决。
2.1.8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二智慧校牌卡)
2.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产品制造商国内校牌卡类产品累计有效销售业绩100万元(含)以上(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销售授权。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或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同代理商所代理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其投标均无效;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同时被否决。
2.2.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三可视电话电子班牌)
2.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3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产品制造商国内可视电话电子班牌类产品累计有效销售业绩100万元(含)以上(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3.4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投标产品可视电话电子班牌具有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备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真伪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途径,否则不予认可。如证书网上无法查询真伪,或查询到状态为“失效”、“过期”、“暂停”、“撤销”等相关失效状态的,均属于无效证书,不予认可。查询网址: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jwxk.miit.gov.cn/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
2.3.5 CCC认证:投标产品可视电话电子班牌具有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
备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截图(如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未查到符合条件的获证组织信息”或查询到状态为“失效”、“过期”、“暂停”、“撤销”等相关失效状态的,均属于认证无效)。
2.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销售授权。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或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同代理商所代理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其投标均无效;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同时被否决。
2.3.8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27日22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本项目要求递交以下样品
标包
样品名称
单位
提供样品数量
配件
标包一
壁挂插卡防暴话机
台
1
附安装配件等
标包二
智慧校牌卡
张
3
其中一张校牌卡装置有UIM卡
标包三
可视电话电子班牌
台
1
附样品操作说明(包括操作步骤和操作具体截图)
6.2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5年7月21日9时00分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收货人:方芳19163660080。
6.3 未中标的投标样品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退回。样品退回须自行联系代理机构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中标人的样品留存至框架协议期满,作为中标后到货验收比对依据。
6.4 样品密封要求:样品须密封,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
6.5 样品须按技术规范书要求制作。提供的样品品牌型号及性能参数和投标的品牌型号及性能参数须一致。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建信路1号
邮 编:530000
负 责 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
邮 编:530028
项目负责人:彭楚华/方芳/梁云彩/吴春雪/郭耀洲(招标师)/唐佩玲
联系人1:彭楚华
电 话:18978810770
联系人2:方芳
电 话:19163660080
联系人3:梁云彩
电 话:1807487188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5-06-27 15:55:15
招标公告.pdf
2025-06-27 15: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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