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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乐安颐养中心装修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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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9:00
重要:此项目无需报名,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参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悠然乐安颐养中心项目已由廊坊市安次区行政审批局以 廊安审批项目备字〔2025〕15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雅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雅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5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5144.67 万元,建设规模: 下位于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士康公寓楼 2 号楼 1-7 层的既有建筑,楼体建筑占地面积 2450.3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7152.37 平方米,并于室外设置活动区,铺设软质塑胶地板并添加适老化健身器材,建设地点: 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士康公寓楼 2 号楼 1-7 层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199.67 万元。计划工期:总工期 148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123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在提供经过审核后的地勘数据基础上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和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各专项设计等)、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竣工图、联络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性修复或 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工程主要内容: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士康公寓楼 2 号楼 1-7 层的既有建筑,楼体建筑占地面积 2450.3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7152.37 平方米,并于室外设置活动区,铺设软质塑胶地板并添加适老化健身器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1.2 财务要求: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 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 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同为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注: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者监理业绩) 3.1.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1 09:00至2025-07-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2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向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广玉 ,联系电话:0316-23906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雅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316-7080060 电子邮箱: lfyjkyfz@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悠然乐安颐养中心装修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388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雅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小区商业S2-317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馨语星苑商业2B-2-104 邮编: 0650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 董祎 联系人: 刘广玉 电话: 18632636669 电话: 1583266957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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