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丽水机场地面服务代理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丽水机场地面服务代理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1、项目名称:丽水机场地面服务代理采购2、项目编号:暂无3、采购内容:丽水机场地面服务代理4、需求说明:丽水机场地面服务代理5、拟实施采购时间:2025年7月6、拟选用供应商:浙江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7、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南航计划于8月底在丽水机场开航,该机场为新建机场,未签订地面服务代理协议。由于该机场属于汕头航空管辖,依据地服业务通知单〔2024〕21号文《关于对地面代理服务(机场服务和地面服务)开展总部集中采购的通知》,地面服务代理由汕航实施采购。拟根据《采购管理规定》3.5 f) “属于民航系统、机场区域或其他行业独有,只能向其采购的项目”,以直接采购的方式向浙江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地面服务代理。8、公示说明公示期: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4日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9、联系方式采购人: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663-382850010、公示发布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28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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