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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13、115号(现特步专卖店)招租项目(二次)竞价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13、115号(现特步专卖店)招租项目(二次)竞价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7-18
详细内容:
滁州市天长东路113、115号(现特步专卖店)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507-023

滁州市新亚商贸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7月28日10时至2025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滁州市天长东路113、115号(现特步专卖店)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5年7月28日10时至2025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租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租标的物:

滁州市天长东路113、115号(现特步专卖店)招租项目(二次),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房屋位于滁州市天长东路113、115号,建筑面积为430平方米,框架结构,建成年代:1986年,1层(总楼层5层),层高约4米,标的物“六通一平”(即:通上水、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装修情况:临街部分外墙为面砖墙面,内墙乳胶漆粉刷,地砖地面,玻璃门。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滁州市新亚商贸有限公司拟出租房产,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标的物的用途仅限于商业,禁止经营易燃易爆、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项目,店面装修须服从相关部门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3年。

4、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若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5、租金支付方式:先付款后使用,租金每半年缴一次,合同签订前支付第一个半年租金(即年成交价×0.5),第一年前半年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滁州市新亚商贸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6、履约保证金:年租金(年成交价)×10%,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滁州市新亚商贸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7、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必须完成第一年前半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缴纳,缴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8、招租人给予承租方1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内不收取房屋租金,装修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须由承租人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9、现租户房屋到期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具体交付时间以招租人通知为准,新竞得人竞价成功后须给予原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时间。房屋情况以招租人实际交付为准。

10、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新亚商贸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竞得人租赁期间,标的物的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等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标的物的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竞价起始价:980400.00元/年;竞价保证金:980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5年7月28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357;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天长东路113、115号(现特步专卖店)招租项目(二次)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租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竞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租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租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租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及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价高者中标,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竞得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相关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老竞得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竞得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审核确认。”老竞得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招租人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或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竞得人自行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元整,由竞得人在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请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9、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滁州市新亚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旭冉  18900508082

联系地址:滁州市天长东路123号

代理公司: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智 王元莹  0550-3212159  13965991973 

15955061787

联系地址:滁州市皖东国际车城A1区131-132室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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