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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外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新疆蓝天矿业有限公司50%股权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重庆市外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新疆蓝天矿业有限公司50%股权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重庆
发布时间:
2025-07-18
详细内容: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新疆蓝天矿业有限公司5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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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转让标的名称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新疆蓝天矿业有限公司5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5CQ1000093

转让底价



217205.03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7-1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08-14







标的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标的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金秋/023-63628802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新疆蓝天矿业有限公司50%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新疆蓝天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法定代表人





周杉









成立时间





2009-05-25









注册资本





220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220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00686498818E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煤炭批发;向煤炭、电力、有色金属行业投资;从事与煤炭、有色金属、电力行业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有色金属、矿山设备、材料、五金交电(不含射钉枪、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否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1新疆金凯顺能源有限公司50%-2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9.81万元-903.83万元-903.50万元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6219.21万元1368.46万元24850.76万元 审计机构新疆中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5-06-30





-0.43万元





-52.66万元





-52.6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6164.18万元





1366.06万元





24798.1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7-14









评估基准日





2024-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据年审报告载:公司固定资产中,供水管道年末余额为24,098,424.10元系2016年从在建工程预转入固定资产,但在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来办理该供水管道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2、据评估报告载:(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转供水管道(管道和沟槽评估申报明细表序号1)均埋藏于地下,地上立有里程碑,评估人员无法对管道内部情况行勘察,评估人员向领勘人员了解管道维检情况、近期供水情况,对管道掩体外观进行了必要观察,收集并核查了项目对应的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支付凭证等资料任替代。标的企业承诺管道存在属实、整体状况良好。(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存在诉讼未决事项,更多信息详见评估报告,请投资人注意。(3)在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不存在对外出租资产,但存在租入资产,标的企业现办公场所由农业银行免费提供使用,更多信息详见评估报告,请投资人注意。(4)由于企业探矿权也获得探矿权证书,同时也实际完成了勘探,但矿山探转采受政策、企业经营等各种因素影响较大,具有较大不确定性。3、请投资人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新疆吐哈煤田哈密市大南湖东七A堪察区详查探矿权价值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4、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4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新疆吐哈煤田哈密市大南湖东七A堪察区详查探矿权价值评估报告;(5)2025年6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17205.03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65161.509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6、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7、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5161.509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2号法定代表人宋葵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4503954684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议类型说明内部审议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金秋



联系电话



023-63628802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新疆蓝天矿业有限公司50%股权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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