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师教育研究与应用中心项目配电室工程-外线高压电缆敷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师教育研究与应用中心项目配电室工程-外线高压电缆敷设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3】90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河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预算内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的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7 17:00:00至2025-08-07 09:29:00,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0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提出 ;招标人:刘老师 电话:0311-80789602;招标代理机构:薛旸、刘希 电话:0311-86958901。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河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师教育研究与应用中心项目配电室工程-外线高压电缆敷设工程施工项目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东路20号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人:薛旸、刘希盖森
电话:0311-80789602
电话:0311-8695890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xzb201@163.com(招标部)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