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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尚义县东互通至县城道路配套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尚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尚数政建设审〔2025〕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500 万元;
建设规模:1、职中至新印像小区路口,包括:重点建筑立面整治4900㎡、一般建筑立面整治 8600㎡、一层建筑立面整治5000㎡。2、活羊交易市场区段,包括:围墙大门1500m、立面整治1000 ㎡。3、张尚高速路口至国道路口,包括:路口绿化工程19256㎡、高速路口至国道路口沿街界面提升30104 ㎡。4、国道路口至东安宾馆,包括:路口绿化工程13300㎡、沿街种植铺装绿化提升改造24866㎡。
建设地点:尚义县县城区域内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筑立面设计施工指导图和景观设计施工图(不含预算);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平安大街张尚高速东口入城段重点地段沿街建筑立面设计及施工指导图(高速东入口至东安宾馆);平安大街张尚高速东口入城段街道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高速东入口至东安宾馆)。2、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序号包含的资质:
①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 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 法律责任)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 询结果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8 09:00:00
至 2025-07-24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0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实现评标专家“盲抽 ”;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部分采用“暗标 ”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 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 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郝飞 ,联系电话:0313-4332224, 电子邮箱:syxszk@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丁晋勇,联系电话:0311-85860497,电子邮箱:hebeihaixingongsi@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 0313-4332224
电子邮箱: syxzbb@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尚义县东互通至县城道路配套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投标人/供应商800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河东街46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603室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郝飞
联系人:
丁晋勇
电话:
0313-4332224
电话:
0311-8586049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syxszk@163.com
电子邮件:
hebeihaixingongs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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