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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5年宜春市系统集成项目250903Y标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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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5年宜春市系统集成项目250903Y标包2 |   
              | 所属地区: | 江西 | 发布时间: | 2025-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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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5年宜春市系统集成项目250903Y标包2
 未终止
 
 
 
 :2025-09-09
 
 
 
 正文
 
 正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5年宜春市系统集成项目250903Y,(招标编号:GYLZB20250903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国电信宜春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5年宜春市系统集成项目250903Y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主要涉及货物采购,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数量
 
 
 
 
 
 
 
 实施地点
 
 
 
 
 
 
 
 期限
 
 
 
 
 
 
 
 
 
 1
 
 
 
 
 
 
 
 标包1
 
 
 
 
 
 
 
 详见采购清单
 
 
 
 
 
 
 
 1批
 
 
 
 
 
 
 
 宜春市(机动车可达)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工作;
 
 
 
 质保期:5年。
 
 
 
 
 
 
 
 
 
 2
 
 
 
 
 
 
 
 标包2
 
 
 
 
 
 
 
 详见采购清单
 
 
 
 
 
 
 
 1批
 
 
 
 
 
 
 
 
 
 3
 
 
 
 
 
 
 
 标包3
 
 
 
 
 
 
 
 详见采购清单
 
 
 
 
 
 
 
 1批
 
 
 
 
 
 
 
 
 
 4
 
 
 
 
 
 
 
 标包4
 
 
 
 
 
 
 
 详见采购清单
 
 
 
 
 
 
 
 1批
 
 
 
 
 
 
 
 
 
 5
 
 
 
 
 
 
 
 标包5
 
 
 
 
 
 
 
 详见采购清单
 
 
 
 
 
 
 
 1批
 
 
 
 
 
 
 
 
 
 6
 
 
 
 
 
 
 
 标包6
 
 
 
 
 
 
 
 详见采购清单
 
 
 
 
 
 
 
 1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包。每个标包分别取一名中标人,成交份额为100%。本项目投标人可投1个或多个标包,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标包。
 
 
 
 1.4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含增值税580.77万元人民币。其中标包1为含税人民币188.14万元,标包2为含税人民币101.77万元,标包3为含税人民币139.65万元,标包4为含税人民币64.89万元,标包5为含税人民币34.2万元,标包6为含税人民币52.12万元。项目类型标包1至标包5为货物类,标包6为服务类。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188.14万元,标包2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101.77万元,标包3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139.65万元,标包4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64.89万元,标包5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34.2万元,标包6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52.1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1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本次投标产品86英寸智慧黑板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唯一授权,且该制造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以上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如本项目中标,涉及电信进网许可的相关设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提供电信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2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本次投标产品400万全结构化摄像机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唯一授权,且该制造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以上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如本项目中标,涉及电信进网许可的相关设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提供电信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3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本次投标产品灯光控台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唯一授权,且该制造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以上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如本项目中标,涉及电信进网许可的相关设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提供电信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4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本次投标产品中央空调嵌入式机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唯一授权,且该制造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以上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如本项目中标,涉及电信进网许可的相关设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提供电信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5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本次投标产品AI智慧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唯一授权,且该制造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以上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如本项目中标,涉及电信进网许可的相关设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提供电信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6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8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山大道398号
 
 
 
 邮    编:336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18979578162
 
 
 
 开标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山大道398号C座506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西湖区丁公路38号
 
 
 
 联 系 人:叶经理
 
 
 
 项目招标师:李海涛、熊宇、姜娜、伍会久、邱波、林战华
 
 
 
 电    话:13687087329
 
 
 
 电子邮件:xieyingfan.gyl@chinaccs.cn
 
 
 
 报名联系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13687087329
 
 
 
 电子邮件:xieyingfan.gyl@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25年9月9日
 
 
 
 
 
 
 
 招标附件
 
 变更公告.pdf
 
 2025-09-09 1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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