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2025年燕山石化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框架协议其它塑料助剂\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2025年燕山石化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框架协议其它塑料助剂\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2025-10-31 |
|
详细内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2025年燕山石化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框架协议其它塑料助剂\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燕山石化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框架协议其它塑料助剂\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招标编号:NWZ251118-1003-10227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它塑料助剂\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5年燕山石化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其它塑料助剂\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 聚丙烯装置 增塑
10.00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1)(注:招标文件正文和附件1中的投标承诺书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凭证(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以下4种情况可认定为生产商:
⑴投标人为供应产品的生产企业。
⑵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子公司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主要股东名单,投标人需直接控股生产企业50%(不含)以上。
(3)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分公司生产的,需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若同一集团公司下的销售公司代表母公司参与投标,则应由母公司出具投标授权书及内部组织机构分工等证明文件。(若母公司为跨国企业,其中国分公司参与投标,同样适用于此条款。)
(3)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4)要求承诺:使用投标人生产的产品符合燕山石化企业标准要求,详见《聚合物加工助剂FX9511-招标技术指标及要求》中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2时15分
至
2025年11月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李皓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于建明
联系人:
李皓薇
电 话:
010-69334945
电 话:
010-59963365(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yujm.ys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hw@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招标公告.pdf
请您知晓:
易派客平台可免费自由注册,点击下方“我要注册”按钮可进行注册。注册信息提交后,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进行标书购买、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等操作。为确保顺利投标,请您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我要注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