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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公司2026-2027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框架-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名称:
西北公司2026-2027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框架-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10-31
详细内容:

西北公司2026-2027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框架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北公司2026-2027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框架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家管网集团西北公司根据《国家管网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条款要求,组织开展2026-2027年生产用车租赁框架项目,为2026年至2027年国家管网集团西北公司所辖宁夏、陕西、甘肃、山西、内蒙古石油天然气管网站场线路生产用车的租赁工作提供保障。

框架服务期内采购估算额:1712万元(含税,税率13%)。

预估采购金额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工作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算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为西北公司所辖宁夏、陕西、甘肃、山西、内蒙古石油天然气管网站场线路生产用车提供2026-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车辆(车型包括越野车、皮卡车、商务车)的提供、维修维护保养、车辆年检及保险、服务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车辆档案的建立及管理等工作,同时接受国家管网集团西北公司的监督管理及考核。

标段一预计租赁48辆、标段二预计租赁39辆,共计租赁生产用车87辆(合同签订数量以集团公司批复结果为准)。服务期间租赁车辆车型及数量可能随招标人需求变化而调整,租赁起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2.3 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到期前,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估算金额的115%时,不再授予项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估算金额的95%,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且实际采购总金额不能超过估算金额的115%。

框架服务期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上述要求,则本框架终止使用。

2.4 标段(标包)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名称

标的估算金额(含税,税率13%)

服务范围

服务地点

标段一

932万元

银川分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中卫维抢修中心生产用车租赁

西北公司宁夏、内蒙古辖区

标段二

780万元

西安分公司、山西分公司和西安维抢修中心生产用车租赁

西北公司陕西、山西、甘肃辖区

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根据标段服务范围、本单位资源配备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仅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

2.5 服务地点

西北公司所辖宁夏、陕西、甘肃、山西、内蒙古石油天然气管网站场及线路。

2.7 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西北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实施招标,招标完成后由生产部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为签约主体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并负责框架中标人份额分配及管理。

西北公司各所属单位根据生产用车实际需求,根据资金确定合同签约主体,按照车辆租赁框架协议下达车辆租赁订单,并负责订单履行及结算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后仅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类似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并提供该发票自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招标人提供)。(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车辆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服务车辆配置标准执行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管网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管网办〔2025〕170号)要求,要求如下:

序号

车辆类型

不含购置税的车辆原值

(万元)

性能特点

备注

1

乙类越野车、

乙类商务车

30万元以内

越野车:非承载式车身、四驱

商务车:排气量2.5升以下、七座

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优先

2

皮卡车

20万元以内

非承载式车身、四驱

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优先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车辆车龄不超过2年且行驶里程不超过2万公里的车辆,车龄以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开始计算。(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需综合考虑购置价格、里程及车龄等因素,不低于原提供车辆标准且不超过购车价格限价。(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30 日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法:

5.1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注册”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2潜在投标人需注册并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标段(包),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请采取电汇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TC2506175/资审文件”)。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5.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经确认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如潜在投标人需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可提供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潜在投标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才能完成资格预审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与购买标书同时办理,办理时间约五个工作日,具体操作请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5.5潜在投标人如遇到电子招标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10-21362559。服务时间8:00-18:00(工作日)。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6.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不需来现场参加。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请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10-2136255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地 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4555号B座1001室

联 系 人 :程艳

电 话 :029-8578617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06C 室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商旭、孙启帆、李敏、刘武超

电 话:18392061678、17789148701

电子邮件:shangxu@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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