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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勐海产业园区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期项目—派麻黑路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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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期项目—派麻黑路施工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云南 |
发布时间: |
2025-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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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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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勐海产业园区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期项目—派麻黑路施工招标公告
8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云南 - 西双版纳州 - 勐海县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期项目—派麻黑路施工
预算
2021.5万
省份/直辖市
云南
地区
西双版纳州 - 勐海县
采购单位
勐海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908814032
代理机构
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张军荣 18988191110
所含内容
铁路招标道路招标港口招标航道招标桥梁招标道路工程招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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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勐海产业园区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期项目—派麻黑路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期项目—派麻黑路740c1bca-6fd7-478a-b647-4964bc68f406
资金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40c1bca-6fd7-478a-b647-4964bc68f406
建设规模:
新建园区道路289.5米,红线宽16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绿化工程。740c1bca-6fd7-478a-b647-4964bc68f40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11-04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91-3067620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军荣
办公电话:
18908814032
招标代理机构:
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段玉昆
办公电话:
0691-2122333
移动电话:
189881911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800202500161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期项目—派麻黑路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11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1-25 09:00
开标地点:
勐海县开标室二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021.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园区道路289.5米,红线宽16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绿化工程。包括设计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资质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以下要求: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相关规定,取得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取得建筑、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建筑、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双面)和2025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扫描件,以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和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1)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双面)和2025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扫描件,以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和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5)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等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双面)和2025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和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5)财务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6)信誉要求: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专项信用报告扫描件(注:各地区对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信用报告的称谓存在差异,投标人按照企业所在地发布的关于“以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信用报告即可,下同)。 查询生成专项信用报告流程: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专题专栏”→选择“全国各地区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专栏”→选择企业注册地址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各地区公布的相关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生成并下载专项信用报告。 生成专项信用报告的相关要求如下: ①报告应用场景/用途(如有):选择“招标投标”; ②报告涵盖时间范围:选择“近三年”; ③报告涵盖领域:选择所有领域; ④报告版本(如有):如投标人所在地区的专项信用报告有多个版本,须对照企业所在地区专项信用报告各版本的具体说明选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版本。 ⑤报告生成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生成。(温馨:各地区对报告的生成时间有不同要求,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按属地要求生成报告,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原文引用:开展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以下简称“信用代证”)是使用基于共享平台汇集的各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形成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个行政机关单独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地区专项信用报告查询渠道,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依托省级信用网站,建立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专区,根据专项信用报告模版(见附件)完善本地区报告版式,公布相关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完善查询、下载、咨询、投诉等服务功能,免费向社会提供服务。同时,各地要设置政务服务窗口、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线下查询、信用报告渠道,为不方便网上办理的相关主体提供便利。 (7)拟投入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数量配备标准不得低于“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投标人须提供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双面)和2025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显示人员姓名)扫描件,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和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8)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须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和投标人能按照施工的进度要求提供充足的机械设备书面承诺。 (9)投标人须提供任意一个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投标人须作出说明。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以后(含2023年)审计报告须附验证码。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11-25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告(1).pdf
2025-10-31 16:58:29
727/nwNySpoBJ4i9JSOw4e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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