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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购置无人机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陕西 |
发布时间: |
2025-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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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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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购置无人机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AJJSGZ20251029570371u)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购置无人机项目采购人为绥德工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购置无人机服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购置无人机项目:包件1: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购置无人机项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等。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报价人应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报价物资具有近三年内CMA和CNAS标志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标书中须提供投标产品同类产品在铁路行业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5、投标人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资格。6、为方便无人机拍摄数据的分析管理,以及后续对软件系统的开发与升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私有云平台开发和接入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4日 08:00至2025年11月7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09:00,地点为绥德工电段一楼招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绥德工电段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绥德火车站绥德工电段
邮 编: /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 18602910337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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