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
永久使用林地征占用报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40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5]5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征占用报批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全线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眉山市和雅安市境内,由成雅高速公路原路扩容和新建芦山支线组成。成雅高速公路原路扩容起于成都绕城高速白家枢纽互通,沿原路加宽,经成都市双流区、新津区、蒲江县、邛崃市,及眉山市彭山区、东坡区,及雅安市名山区、雨城区,止于雅安对岩枢纽,接雅西高速和雅康高速公路。芦山支线起于雅安市芦山县罗家坝附近,与邛芦荥高速相接,经雨城区,止于名山区,与成雅高速相接。本项目路线全长约159.279公里,概算总投资278.894亿元,建设工期四年。
2.2服务地点: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高速公路沿线。
2.3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征占用报批咨询服务工作。
2.3.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用地范围内,开展本项目使用林地野外调查工作,确定各林地地类界线、面积、权属、林种、起源、森林类别、蓄积等指标;
(2)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编制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3)协助委托人做好县(区)、市级林草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4)协调林草主管部门完成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场勘验和评审工作;
(5)协助委托人组卷报件及办理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相关手续;
(6)在永久使用林地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过程中对本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负责解释、补充、修改,直至取得本工程使用林地的同意书;
(7)配合委托人完成建设用地组卷报批;
(8)后续服务。
2.4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LDBP。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取得林草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使用林地的同意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1.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甲级)。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国内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林地报批项目的业绩。
注:使用林地报批项目即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项目。
3.1.4信誉要求:
(1)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2)对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事业单位除外);
(3)在 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由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投标人信息内容。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交“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1.5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应同时满足: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至少承担过1个国内高速公路项目使用林地报批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使用林地报批项目包括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项目。
(3)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起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