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7 00:00:00
沈阳市中医院燃气锅炉运营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2101000001002794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1月10日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中医院燃气锅炉运营管理服务(招标编号:S2101000001002794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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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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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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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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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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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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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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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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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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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院方满意度测评,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可在原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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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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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辉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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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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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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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院方满意度测评,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可在原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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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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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可创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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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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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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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院方满意度测评,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可在原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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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下,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也不予受理:1、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2.3 相关证明材料;2.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2.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301联系人:陈宇飞,电话:13810613858。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沈阳市中医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中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3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24-2389105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911B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301
联系人:陈宇飞、马志强
电话:13810613858、024-31338828
电子邮件:chenyufei@cntci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