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保定清苑区供电公司魏村供电所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河北保定清苑区供电公司魏村供电所扩建项目已由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批备(2025)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区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63.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03.93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供电所建筑面积888平方米,1号建筑物(营销服务用房)为地上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7米,其中一层层高3.9米,二层层高3.3米,三层层高3.3米,室内外高差0.3m,女儿墙高0.9m.2号建筑物(消防水池)容积150立方米。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魏村镇武罗候村 2.2招标范围:(1)国网河北保定清苑区供电公司魏村供电所扩建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03.932326万元。 (2)计划工期:316日历天。 (3) 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建筑工程类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 1个建筑工程类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 3.1.5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0 00:00至2025-11-17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11-10 09:00至2025-11-17 09: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省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3)评标专家以“远程、异地、分散的方式”进行评审。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付费全额:0元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中达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宝,联系电话:0312-3913808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2-5800609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付费全额:0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区供电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达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振兴北街48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腾飞路89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吴永生 |
联系人: |
张宝 |
电话: |
0312-8197979 |
电话: |
0312-391380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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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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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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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zhongdaming@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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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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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复兴西路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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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5011022980000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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