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2.项目及概况:开展2026年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外卖车辆及其它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教育以及甲方交办的其他交通整治工作。
2.1项目概况: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交通安全劝导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2项目编号:LGJD-2026-0202
2.3工作内容:在辖区内相应路口路段,以及街道其他有需要的地点对机动车和行人进行交通劝导,对不戴头盔、逆行、随意闯红灯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4项目预算:414720元(本项目经费具体时间视区经费下拨情况而定,若2026年区停止或减少下拨经费,则终止或减少2026年服务,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另需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采购方式:询价
3.1询价单位:1.广东羊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广东南盾保安股份有限公司;3.广东国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4.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