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一批、生产一批、配网一批等物资采购公开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86-25300H143797N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一批、生产一批、配网一批等物资采购公开招标(二次)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建一批、生产一批、配网一批等物资采购公开招标(二次)
2.2资金已落实
2.3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购计划表
2.4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5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6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 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6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文件附件)。
3.8投标人需具备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其他证明材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包件8(故障录波装置、故障指示器)
(1)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所投主要产品(故障录波装置)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故障录波装置)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的发票为准)。
包件11(电能采控终端)
(1)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所投产品(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需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的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的发票为准)。
注:首台(套)制造企业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仅需提交首台 (套)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认定为满足所投产品销售业绩,准许参与投标。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的首台(套)符合国家推广应用目录内的装备名称及核心技术指标,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明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证书、与推广应用目录对应情况及与其匹配的有效查询路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自动解密。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七、采购费用
(1)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要求,货物类采购招标活动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不设关于投标(响应)保证金规定。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每包件/标段中标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计取;入围、框架、费率等没有实际中标金额的每家中标人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上不封顶。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联系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3397260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系 人:刘勇志
联系电话:0477-8598758
异议受理电话:15924403266
异议受理邮箱:zhaoweikog@
党风廉政监督电话:1319081255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联系人:刘东野、雷俊廷、高宇、张超洋
联系电话:15704918656
邮箱:cbwtceg@
2026年02月06日
附件1:公告附表—采购明细表
(详见系统:点击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导入IMPC包后,选择价格文件部分,点击编辑,进入到报价页面,行限价(万)字段可以查看到限价的明细,具体明细详见系统)
注: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填写报价时,需注意报价单位。
包件
采购申请编号
行项目编号
物料描述
物料补充描述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总价最高限价(元)
项目单位
子项目
采购方式
交货期
资金
备注
包件8(故障录波装置、故障指示器)
3100298940
30
故障录波装置,通用,AC110kV,变压器、线路
详见技术规范
套
1.000
51,000.00
51,000.00
鄂电工程建设部
鄂尔多斯东胜科教园(教育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公开招标
2026年4月15日
35千伏及以上基建工程
3100298639
40
10KV故障指示器,10KV,电缆型
详见技术规范
组
1.000
400.00
400.00
鄂电东胜供电公司
东胜供电分公司110KV准南变9106环湖一线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
2026年4月15日
生产技改
3100298638
160
10KV故障指示器,10KV,电缆型
详见技术规范
组
14.000
400.00
5,600.00
鄂电东胜供电公司
东胜供电分公司110KV中心变电站914伊金街三回线等5条线箱变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
2026年4月15日
生产技改
3100298637
110
10KV故障指示器,10KV,电缆型
详见技术规范
组
49.000
400.00
19,600.00
鄂电东胜供电公司
东胜供电分公司35KV华研变电站922联丰线等7条线路环网箱升级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
2026年4月15日
生产技改
小计
76,600.00
包件11(电能采控终端)
3100302922
10
营销智慧终端,通用,HPLC+RF,通用,以太网,2模,698.45
详见技术规范
台
1.000
60,000.00
60,000.00
鄂电工程建设部
鹏泰巨鹏10万吨乙醇联产2万吨菌体蛋白项目35千伏供电工程
公开招标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