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5587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扎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吉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以《关于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扎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吉发改批字【2025】12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吉隆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全部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投资0%,招标人为吉隆县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吉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标准文号为吉发改批字【2025】122号文件批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西藏犇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扎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巷道硬化5466.6㎡,土建工程1项,电气工程1项,污水工程1项,雨水工程1项,给水工程1项,农桥8座,阀门及流量计井1座,太阳能路灯30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等。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类似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有关造价、面积等量化指标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工程用途类似、工程质量合格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数据库中数据完整的工程业绩。
3.1.3 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2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