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凤凰镇西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西参村李庄工业区600KW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西参村李庄工业区600KW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编号:SZ-FH-GK-2026-CG-0001
采购预算:124.02万元
最高限价:124.0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并通过国网供电公司验收(发电计量表安装完成及低压并网各项手续完成)。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原厂包装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三级或以上,且承试类三级或以上。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根据相关法规,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3日,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