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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市东河镇
公告名称:
· 东方市东河镇
所属地区:
海南
发布时间:
2026-02-10
详细内容:

索引号:00825395-0/2026-00011

分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东方市东河镇

发文日期:2026年01月30日10:56

名称:东方市东河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东河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方市东河镇(以下简称“我镇”)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公开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5条,涵盖项目招标采购、财政经费预算、社会救助保障、乡村振兴推进等重点领域。同时,依托镇政府公众号同步推送信息动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可及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度,我镇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即便如此,我镇仍通过公众平台留言、咨询电话、政务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耐心解答信息公开相关疑问,全力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信息管理与监督情况。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将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一方面,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重点开展保密纪律、文件编辑、流程规范等内容培训;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台账管理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审查机制,明确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各环节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全程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合规合法。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针对2025年镇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我镇及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的领导信息,全年累计完成领导班子信息修改2次,保障了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建立平台定期检查维护机制,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公开平台进行巡检,及时排查解决信息展示异常、链接失效等问题,提升平台服务质量。

(五)组织架构保障情况。我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责任体系,形成“主要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统筹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各层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规范开展,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人隐私敏感项识别能力不足:对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银行账号、病历信息、低保救助对象详细信息等隐私敏感项界定不清,在公开惠民补贴名单、征地补偿公示等文件时,未进行任何脱敏处理,直接公开完整个人隐私信息,存在隐私泄露风险。

2.脱敏处理不彻底、不规范:我镇虽有脱敏意识,但处理方式简单粗放,如仅隐藏身份证号后4位(未隐藏中间8位)、家庭住址仍保留到门牌号,无法真正起到隐私保护作用;甚至存在“选择性脱敏”现象,对部分人员信息脱敏、部分人员信息全公开,导致信息泄露隐患。

(二)改进措施

每季度组织1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核心条款,结合我镇典型案例(如公开低保名单泄露身份证号、发布征地公告含家庭住址等),解读“涉密信息”与“公开信息”的界限、个人隐私敏感项(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银行账号、病历信息等)的界定标准,强化“保密是底线、隐私不可碰”的认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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