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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招标/资审公告]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项目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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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招标/资审公告]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项目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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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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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项目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项目给水工程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4】2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新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新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接驳市政自来水主管,新建水表井及阀门井(生活、商业、消防、换热站),水表井至各设备房的管道铺设、阀门井修筑及管件安装,给水泵房内设备及管道管件安装、新建给水系统相关强弱电,水泵房二次加压管道铺设至单体楼外或管道井外1.5米。最大管径为DN150。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规划泰华街以东,商贸路以北。计划工期:45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14 09:00:00
至
2026-03-10 09:14:00 ,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10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9.1
特别: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
9.2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在线提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张晓凯
,联系电话:0311-8695189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311-80952398。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南高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地块项目给水工程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新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东焦街道和平西路252号办公楼302室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邮编: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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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晓凯
项目负责人:
杨帆
电话:
0311-86951892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09523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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