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水泥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皇姑区2026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第二次)结果公告
公告名称:
皇姑区2026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第二次)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2-28
详细内容:



首次公告时间:2026-02-28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105-00001

项目名称:皇姑区2026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区2026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58-6号(201)





中标(成交)金额:959,000(元)



评审总得分:95.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区2026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服务类





名称:皇姑区2026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皇姑区2026年度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全部范围。





服务要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污染问题排查及污染天气管控等;开展水环境污染源排查调研、排污口监控监管、污染源地图绘制等;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相关巡查、建设用地地块核实及矢量数据可视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审等。





服务时间:中标之日起12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每项工作都按照规定数量完成,没有出现漏项、数量不够。每项服务内容均按照约定的标准内容完成,没有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江南、王峰源、马俊彤、张帆(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区2026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不足3500元按3500元收取。具体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服务招标收取1.0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69.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恒山路25号

联系方式:024-8621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024-25290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斯文、张婷

电 话:024-252900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皇姑区2026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水泥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