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和安县某矿业公司采选扩建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和田地区和安县某矿业公司采选扩建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2.项目概况:主要对新疆和田地区和安县某矿业公司采选扩建工程充填搅拌站、回风机房等区域(详见工程勘察委托任务书)拟建物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3.资金企业自筹;
4.勘察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安县某矿业公司采选扩建工程矿区,位于新疆和田县城南部,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对矿400万t/a采选区域拟建工程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详见《新疆和田地区和安县某矿业公司采选扩建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项目任务书》内容。经过实地踏勘及初步测量,预计该区域岩土勘察钻探总进尺量约1800米(主要包括0~25米深的工勘孔约90个),以及必要的物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
1.2 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岩土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2.1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10年以上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拟派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本单位为其人员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2.2 拟派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要求专业齐备、搭配合理,拟派技术人员专人专岗、不得兼职,并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兼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财务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册未满两年的提供1年的审计报告即可,注册未满1年的无需提供。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有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岩土工程勘察类项目业绩,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关键页)、验收报告/工程勘察报告(关键页)、结算发票(不得涂抹金额),以上4项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项。
5.信誉要求
不接受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30000.00 元;招标文件:¥ 1000.00元;平台服务费:¥ 200.00元)。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的支付;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缴至系统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21日10: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准时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六、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 标 代 理: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联 系 人:孟庆意、马玉伟、明瑞鹏、高晶(获取文件联系人)
电 话:0991-4605340
联 系 人:林先生(现场踏勘、技术联系)
电 话:1369938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