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基础函〔2025〕10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
2.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A包)平台及基础设施建设:
硬件设备购置(路侧基础设施、室外供电通信工程、智慧公交建设、“车路云”成果展示中心建设、信息化机房设施、路侧集中计算资源池、自动驾驶场景建设费用);
成品软件购置(云平台软件、网络安全软件、信控优化平台、高精地图建设);
定制软件开发(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系统设计、交通大数据底座建设方案设计、智能网联应用系统);
数据资源建设及数据治理(交通大数据底座数据资源中心、MaaS一体化出行服务平台、车路云协同自动驾驶网约车混合调度运营、新能源车数据治理服务);
系统集成实施费与其他(系统集成实施、电费、网络资源租赁、路侧设施设备安装及调试、高精地图建设、机房租用、人员驻场服务、数据购置、车路云集中计算资源服务、自动驾驶车辆场景建设)。
(B包)6米级L4自动驾驶汽车(10辆)。
(C包)6米级智能网联公交车(30辆)。
(D包)8米级智能网联公交车(30辆)。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项目地点:海口市。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20个月。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质量要求:合格,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7预算金额:232,459,714.78元,其中:
(A包)平台及基础设施建设:167,859,714.78元;
(B包)6米级L4自动驾驶汽车(10辆):25,600,000元(5.5-6米L4自动驾驶汽车,2,500,000元/辆,共10辆;远程驾驶舱,300,000元/套,共2套);
(C包)6米级智能网联公交车(30辆):18,000,000元(6米级智能网联公交车,600,000元/辆,共30辆);
(D包)8米级智能网联公交车(30辆):21,000,000元(8米级智能网联公交车,700,000元/辆,共30辆)。
(各标包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A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注:投标单位所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必须在其规定的有效期内,并且该有效期应至少覆盖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有效期,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