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编号:SKXB2026013
2.1.2项目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水厂铁矿生态恢复治理客土喷播工程。
2.1.3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水厂铁矿
2.1.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全部施工项目。
2.2项目范围按照技术标准,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水厂铁矿河东、河西排土场4处秃斑部位进行客土喷播施工,确保秃斑部位全面复绿。总区域共分4个点位,总面积约60400平方米。具体包括:河东区域①1号治理点位(火药库对面区域)3700平方米;②3号治理点位(150道路拐角处)7000平方米;③6号治理点位(160-200米水平1-2号点秃斑点位)9100平方米;④河西区域130-220米水平坡面秃斑治理40600平方米。
采购分两个标段,河东排土场区域①②③为标段一,河西排土场区域④为标段二。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矿山生态修复类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3.1.2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及以上客土喷播业绩。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及相应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红章。
3.1.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