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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海头镇沿河北路改建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赣榆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海头镇沿河北路改建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3-02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赣榆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海头镇沿河北路改建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JSGH-C2026-0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13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JSGH-C2026-0001

项目名称:赣榆区2025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海头镇沿河北路改建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伍拾贰万陆仟壹佰叁拾元(¥:152.61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项目起于与海口路交叉处,利用既有道路往东接东源船舶修造厂已建道路,路线全长1.232km。参照四级公路设计,实施内容:路基路面工程、交安设施、照明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6.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2.支持绿色发展:

①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②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等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③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④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须执行国家和我省 VOCs含量限制标准;投标人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赣榆区海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海头镇海滨大道66号

联系人:郭亮

联系电话:13739129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盛世常宁园区6号楼2楼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382950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1338295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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