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color: windowtext;" href="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 现变更为:
“3.1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
3.1.4人员要求:
3.1.4.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近5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具有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验收证书。
目前无其他在施监理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color: windowtext;" href="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