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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6年郭家凹仓库一期改造项目-EPC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6年郭家凹仓库一期改造项目-EPC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云南
发布时间:
2026-03-09
详细内容:
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6年郭家凹仓库一期改造项目-EPC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6-03-06



正文

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6年郭家凹仓库一期改造项目-EPC服务公开招标,(招标编号:YNBBFA20260305000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6年郭家凹仓库一期改造项目,改造后作为中国电信昆明区域客户事业群综合用房,承接客运及全省主动外呼等业务办公需求。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内容: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6年郭家凹仓库一期改造项目-EPC服务



1.2.2建设规模



园区位于昆明郭家凹区域,仓库使用权面积7951.4㎡,总建筑面积6220.19㎡,共4栋建筑,具体建筑现状如下:



南侧六层建筑:建筑面积3552.84㎡,地上六层(局部七层),砖混结构,目前为库房及档案室,楼梯可用,1部货梯废弃闲置;



北侧单层厂房(车间仓库):建筑面积843.35㎡,进深约14m,宽约54m,最高点净高11m,梁下净高9.36m,目前为仓库使用;



本期改造总建设规模南侧六层建筑1-6层(局部七层)、北侧单层厂房。



1.2.3工程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范围包含项目改造所需的各阶段规划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竣工验收、移交、备案、资料归档,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协助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4招标预估规模:760万元(不含税),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其中已包含按照规定费率计取的安全生产费。



1.2.5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郭家凹区域。



1.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5个自然日内完成含设计及施工交付,其中设计交付: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



1.2.7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满足建设方改造需求,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一次验收通过率100%,确保结构安全、消防达标、使用功能完善;



1.2.9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1名,中标份额100%。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6年郭家凹仓库一期改造项目-EPC服务公开招标







-







-







7600000







昆明市盘龙区郭家凹区域







合同签订后85个自然日内完成含设计及施工交付,其中设计交付: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76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资质且在本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需满足以下(1)、(2)要求中的其中一种: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屋装修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1个,业绩类型及项目规模符合以下要求中的其中一种:



① 建筑面积在3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房屋装修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1个;



② 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房屋装修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1个。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屋装修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各1个,业绩类型及项目规模符合以下要求中的其中一种:



① 建筑面积在3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屋装修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各1个;



② 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屋装修工程项目设计业绩1个和合同金额4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施工业绩1个。



证明材料: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及许可:



(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本项要求证明材料)



(3)行政许可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许可)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注:以上资质要求需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人员要求(不得兼任或重复):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本项要求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4)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



(5)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本项要求证明材料)



(6)其他作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作业人员中,



至少配备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电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的人员;



至少配备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架子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人员;



至少配备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焊工证)或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本项要求证明材料)



以上人员证明材料要求:



a、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b、有效的电子证书或证书扫描件;



c、2025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2024年4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5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1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1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官渡区关平路21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237号









邮    编:







650000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 系 人:







代露









电    话:







0871-67127013







电    话:







1831394727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283204897@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账    号:







8719070254108010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0. 行政监督部门

    2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6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3-06 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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