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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智安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中电智安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重庆
发布时间:
2026-03-09
详细内容:
中电智安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3-06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智安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标段编号:CQBBFA202602270029),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采购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工程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5)预估采购金额:347949元(含税)。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图说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审纪要、图纸优化纪要、设计变更等。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



(8)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9)保修期限:2年(防水、防热与供冷系统等有规定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中电智安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范围内(包括停车管理系统、监控系统、U型隔离栏杆建设、新画标志标线建设等)全部工作内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中电智安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采购采购项目







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璧山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总价限价和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347949元人民币(含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附件2相关内容,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总价限价和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安全生产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2.1.7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停车场智慧停车施工或整改等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如合同金额不足上述规定金额,但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金额达到上述规定金额且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视为有效业绩。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8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质量员至少1人、特种作业人员至少2人。



a)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扫描件)。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



c)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须附上岗证书、身份证;安全员须附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扫描件)。



d)特种作业人员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电工)、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或(登高架设作业)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架子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注:



①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1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②评委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③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9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购买包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内的人身意外类相关保险(保障范围须覆盖本项目全部实施人员,累计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保单证明,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购买并达到相应保额。



2.1.10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近两年(自2024年3月16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4 供应商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

    2.3.5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3月1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璧山区文星路171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邮    编:







 







邮    编:







401121









联 系 人:







左老师







联 系 人:







付小强









电    话:







13350393521







电    话:







13436123534









电子邮件:







13350393521@







电子邮件:







@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63999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6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6中电智安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采购采购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智安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标段编号:CQBBFA202602270029),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采购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工程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5)预估采购金额:347949元(含税)。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图说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审纪要、图纸优化纪要、设计变更等。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



(8)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9)保修期限:2年(防水、防热与供冷系统等有规定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中电智安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范围内(包括停车管理系统、监控系统、U型隔离栏杆建设、新画标志标线建设等)全部工作内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中电智安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采购采购项目







室外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璧山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总价限价和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347949元人民币(含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附件2相关内容,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总价限价和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安全生产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2.1.7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停车场智慧停车施工或整改等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如合同金额不足上述规定金额,但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金额达到上述规定金额且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视为有效业绩。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8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质量员至少1人、特种作业人员至少2人。



a)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扫描件)。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



c)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须附上岗证书、身份证;安全员须附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扫描件)。



d)特种作业人员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电工)、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或(登高架设作业)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架子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注:



①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1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②评委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③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9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购买包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内的人身意外类相关保险(保障范围须覆盖本项目全部实施人员,累计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保单证明,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购买并达到相应保额。



2.1.10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近两年(自2024年3月16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4 供应商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

    2.3.5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3月1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6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璧山区文星路171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邮    编:







 







邮    编:







401121









联 系 人:







左老师







联 系 人:







付小强









电    话:







13350393521







电    话:







13436123534









电子邮件:







13350393521@







电子邮件:







@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63999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6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3-06 1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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