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大厂回族自治县鑫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污水站外委运维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鑫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委托代理机构为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鑫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污水站外委运维项目
服务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祁陈路北侧、双马路西侧
合同履行期限:3年
2.2招标范围:大厂回族自治县鑫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污水站外委运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履行本项目人员、技术、设备等能力。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0日09时至2026年03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3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
受理单位: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海娜
电话:0316-5276072
八、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鑫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电话:0316-5276650
电子邮箱:Dclxgs@
九、其他公示内容
9.1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9.1.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9.1.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9.1.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1.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
9.1.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9.1.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9.1.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9.1.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9.1.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9.1.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1.7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2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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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价范围(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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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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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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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万(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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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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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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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m<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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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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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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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m<4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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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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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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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万≤m<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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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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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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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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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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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信息
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鑫蓝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大安西街16号院内(财信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葛美艳 0316-5276650
电子邮箱:Dclxgs@
1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李海娜 0316-5276072
电子邮箱:lfhc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