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监理)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基础函〔2025〕10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A包)平台及基础设施建设:
硬件设备购置(路侧基础设施、室外供电通信工程、智慧公交建设、“车路云”成果展示中心建设、信息化机房设施、路侧集中计算资源池、自动驾驶场景建设费用);
成品软件购置(云平台软件、网络安全软件、信控优化平台、高精地图建设);
定制软件开发(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系统设计、交通大数据底座建设方案设计、智能网联应用系统);
数据资源建设及数据治理(交通大数据底座数据资源中心、MaaS一体化出行服务平台、车路云协同自动驾驶网约车混合调度运营、新能源车数据治理服务);
系统集成实施费与其他(系统集成实施、电费、网络资源租赁、路侧设施设备安装及调试、高精地图建设、机房租用、人员驻场服务、数据购置、车路云集中计算资源服务、自动驾驶车辆场景建设)。
(B包)6米级L4自动驾驶汽车(10辆)。
(C包)6米级智能网联公交车(30辆)。
(D包)8米级智能网联公交车(30辆)。
本监理项目施工内容参照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2.3项目地点:海口市。
2.4监理服务期限:(A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B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C包、D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具体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6其他说明: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是:1542395.5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