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71-2640GDGH1021
2.项目名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教学耗材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376,269.14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教学耗材配送服务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金额
简要技术需求
1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教学耗材配送服务
1批
376,269.14元
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①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3)其他:/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日历天)完成供货。具体的供货批次、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对采购人的配送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完成货物的配送。如遇采购人教学过程中急需的耗材,在接到采购人配送要求后,须在4小时内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人工等各类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或2025年财务状况报告;②2025年或2026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电话:020-3762511237625128邮箱:ghzx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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