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岗电信数字电路(宝泉岭法院)租赁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未终止
:2026-03-10
正文
正文
鹤岗电信数字电路(宝泉岭法院)租赁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鹤岗电信数字电路(宝泉岭法院)租赁项目直接采购公示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宝泉岭分公司2条100M数字电路业务,用于黑龙江鹤岗萝北县宝泉岭宝泉大街宝泉岭法院独栋商服1层101室的连接,该项目为续签,租赁期12个月,2条网元租赁费价税合计14400元/年。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宝泉岭分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吕涵懿,18945171076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崔明飞,18903613586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