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体式灭火防护装具采购项目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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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行政区域 | 北仑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3日 18: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03日至2021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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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3.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汪珍、杜振华、郑涵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87360849/89076310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某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阮老师/0574-86165336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十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汪珍、杜振华、郑涵/0574-87360849/89076310 |
项目概况
连体式灭火防护装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43-W4012
项目名称:连体式灭火防护装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
地点
| 采购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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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连体式灭火防护装具
| 20套
| 确认中标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 业主指定地点
| 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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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确认中标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消防防护服或消防装备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3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4室)
方式:现场或邮寄发售。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扫描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符合本项目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2楼2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2楼2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暂停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企业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该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采用资格后审。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方式。
1、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的:现场供应商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现场管理。
2、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
(1)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签收快递时间为准。拟在2021年2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4室;收件人:郑涵 联系方式:0574-87360849/89076310)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email protected],0574-87360896)。
(3)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15040
开户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银行账号:5301012200011328501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某地址
联系方式:阮老师/0574-86165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十楼
联系方式:汪珍、杜振华、郑涵/0574-87360849/89076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珍、杜振华、郑涵
电 话: 0574-87360849/89076310